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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收賬公司借了100多萬后去世,家屬拒絕還錢,這筆債務怎么辦?青海收賬公司借了100多萬后去世,家屬拒絕還錢,這筆債務怎么辦? 李某曾以生意資金周轉(zhuǎn)、建房為理由,向王某相繼借了100多萬元,李某簽署借單向王某許諾將連本帶息償還。但意想不到的事發(fā)生了,李某因病忽然去世,王某與李某家人協(xié)商無果,導致天價借款無人還,故王某將李某一家五人訴至法庭。原告主張:判令被告在繼承或管理李某的遺產(chǎn)繼承范圍內(nèi),向原告償還告貸本金100萬余元及利息暫計10萬余元。 被告主張:李某的父母與妻子已通過公證方法,扔掉對李某遺產(chǎn)的繼承權;李某名下已無遺產(chǎn),僅有一輛使用了14年的小汽車,李某名下的銀行賬戶收入中包括父母養(yǎng)老金等家庭收入;原告王某明知李某不合法集資而存入錢款,應承擔無法回款的法律成果。 法院:繼承人在遺產(chǎn)繼承范圍內(nèi)清償債務 本案件系被繼承人債務清償膠葛案。經(jīng)法院確認的事實如下: 原告王某供給了6份借單,經(jīng)法院斷定,李某與王某的借貸聯(lián)系合法有用,兩邊產(chǎn)生的權利義務聯(lián)系受法律保護。此外,在李某與王某兩邊微信聊天記錄中,李某以點贊和擁抱的表情符號承認,至2021年6月止,其向王某告貸合計為100萬余元。李某家人雖向法院提交扔掉繼承權聲明書,但該扔掉繼承權聲明書是在李某逝世后,其賬戶下的款項已被作出處理之后宣告的聲明,故被告?zhèn)內(nèi)詰诶钅车倪z產(chǎn)繼承范圍內(nèi),承擔債務清償責任。被告主張李某系不合法吸收存款,并無相應根據(jù)予以證明,且李某與王某之間的借貸利息并未超出法律規(guī)定的利息,故該主張無事實和法律根據(jù),不予采信。 法院終究斷定成果如下:被告作為李某的第一次第繼承人,在繼承李某遺產(chǎn)范圍內(nèi),償還李某尚欠原告王某告貸100萬余元及利息。 法官:“父債子還”有相應約束條件 根據(jù)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規(guī)定 :“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(chǎn)實踐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交納的稅款和債務。超過遺產(chǎn)實踐價值部分,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。繼承人扔掉繼承的,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交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!北景赶当焕^承人債務清償膠葛,親人離去后,既有產(chǎn)業(yè)的繼承,也有債務的清償。 本文由青海收賬公司整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