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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偵探公司夫妻單獨債務 債務人可以懇求實行共有房產青海偵探公司夫妻單獨債務 債務人可以懇求實行共有房產 前兩天小編看到一篇文章,標題是《普通家庭要積攢200萬存款到底有多難?》,據央行查詢,有5.6億我國人銀行沒有存款。而個人存款到達50萬的賬戶占比不超越0.3%。我國人均存款只需5萬多人民幣。為什么我們存款這么少呢?由于很多人都拿錢買房子了。所以一旦欠債,懇求強制實行時,銀行里根本沒有錢,這個時分實行房產就是唯一可行的辦法了。但是假設這歸于夫妻一同債務,那還好說,畢竟房子可以直接拍賣,解決債務膠葛。假設是夫妻一方的債務,怎樣懇求實行歸于共有工業(yè)的房子呢? 這兒首先要說明清楚一個概念,夫妻一同共有的房子,說的是份額,而不是物理、空間上的特點。不是說兩居室,一人一個房間,而是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,是份額上的一人一半。所以夫妻一方欠債,債務人去法院懇求強制實行,法院不或許只查封兩居室的一個房間,而只能查封整套房子。這樣做根據的是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實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凍住工業(yè)的規(guī)矩》第十四條規(guī)矩,對被實行人與其別人共有的工業(yè),人民法院可以查封、扣押、凍住,并及時告知共有人。這也就是說,法院會把房子封了,然后告知沒有欠債的愛人一方。假設沒有欠債的一方提出實行貳言也是沒有用的,法院會作出駁回貳言處理。 房子被查封后,夫妻倆就要進行洽談,一般來說會有如下幾種效果。一種是,夫妻共度難關,找來錢把賬還上;假設沒錢,那就把房子賣了,然后把錢分了,讓欠債的那份份額來還債。但是,夫妻倆假設洽談不成,也不賣房子,那法院只能強制實行拍賣共有房產,然后按照相應的份額來處理。但是現實是撲朔迷離的,有的時分夫妻一方或許下落不明,有的時分或許存在房產份額不明的疑難問題,有的法院認為,不能直接強制實行共有房產,只能經過訴訟途徑來確認份額后再強制實行。 《查封、扣押、凍住工業(yè)的規(guī)矩》第十四條第三款中規(guī)矩,共有人提起析產訴訟或者懇求實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,人民法院應當允許。根據這條規(guī)矩,似乎得出一個結論,那就是夫妻一方申訴另一方,可以提起分家析產訴訟,然后分了家今后,再讓法院去實行工業(yè)。但是惋惜的是,這條規(guī)矩關于夫妻兩頭并不適用。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<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>若干問題的說明(三)》第四條“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,夫妻一方懇求切割一同工業(yè)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撐(此處有兩個例外情況)”。這條規(guī)矩帶來的效果是,夫妻關系存續(xù)期間,一方要求切割共有房子,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撐。 在夫妻兩頭洽談不成,愛人一方又無法提起分家析產訴訟的情況下,債務人也就是懇求實行人還有一個辦法,那就是根據《查封、扣押、凍住工業(yè)的規(guī)矩》,提起析產訴訟。這兒有一個小小的問題,怎么理解“析產”這個詞。在我們老百姓的觀念里,“析產”是與“分家析產”劃等號的,但是正如上面說的,夫妻關系存續(xù)期間不能切割工業(yè),作為懇求實行人更不或許要求切割工業(yè)了,他申訴的意圖只能是確權,就是確認夫妻共有房子所占的份額,為將來強制實行打好根底。在法院作出判定后,懇求實行人就可以拿著這份判定讓法院強制實行拍賣房產,然后再把欠債一方的份額用來償還債務了。 最終小編在說一個讓人為難的問題,那就是債務人為什么要用“析產膠葛”這個讓人誤解的案由申訴呢?這是由于在最高法發(fā)布的案由中,還沒有“代位析產膠葛”這個案由,以至于實踐中只能用“析產膠葛”將就了,實踐中類似的案由還有“共有權確認膠葛”或“共有物切割膠葛”。所以,希望最高法在批改案由的時分,能考慮考慮把這個案由加進去,讓類似的案子申訴、審理更流通些。 本文由青海偵探公司整理 |